配合行政院推動「全國推廣政府服務流程改造」- 全面免附戶籍謄本政策,役男申請服家庭因素補充兵、家庭因素替代役、常備兵提前退伍、替代役提前退役及在營軍人家屬生活扶助等兵役業務,相關謄本資料將由戶口名簿取代,並由役政單位輔以戶役政資訊系統查詢或函請戶政單位協助提供,不再要求民眾提供戶籍謄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