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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建課

    核發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
    1. 申請書
    連絡電話:7813041轉171
    備註:除加註公共設施保留地及都市計畫發布日期,需2個工作天外餘隨到隨辦
    核發無自用農舍證明書
    1. 申請書
    2. 戶籍謄本
    3. 切結書
    4. 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查詢清單(高雄縣政府稅捐稽徵處核發)
    5. 檢具本人所有耕地之土清冊及有無農舍資料
    6. 最近一個月內現耕地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地籍圖1份(正本)
    7. 無自用農舍證證明書
    8. 申請人印章
    連絡電話:7813041轉171
    路平專案
    1. 電話或書面申請
    連絡電話:7813041轉180
    核發未經領得使用執照申請接水接電證明
    1. 申請書、申請接用水電審查表
    2. 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
    3. 土地使用分區證明(本案為非都市土地免付)
    4. 房屋稅籍證明書
    5. 門牌證明書
    6. 戶籍謄本
    7. 建築物外觀照片(一式3份)
    8. 建築物位置圖(標示於地籍圖上)
    9. 檢附切結書
    10. 接水接電証明書、土地使用權同意書
    11. 其他
    連絡電話:7813041轉17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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