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行政院新聞傳播處113年9月2日院臺聞字第113501785A號函及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3年9月5日社家幼字第1130661017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全力支持家庭育兒,持續落實「0-6歲國家一起養2.0」政策,行政院持續透過提高托育量能、育兒津貼與托育補助,擴大支持家庭育兒,讓年輕一代願婚、敢生、樂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