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4年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第4、5款與儘後召集第4款申請作業,自113年4月1日起受理申請,相關公告於3月16日登載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全球資訊網〈https://afrc.mnd.gov.tw〉,符合延長時效申請者(緩召至113年12月31日止且尚未除役)管制續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