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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政課

    什麼糾紛可聲請調解?向什麼單位提出?聲請調解是否需繳交費用?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07-11-14 15:25
    1. 民眾之糾紛如屬民事事件或告訴乃論之刑事事件者,可向轄區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;但民、刑事件已在第一審法院辯論終結者,不得聲請調解。
    2.  調解除勘驗費由當事人核實開支外,不需繳交任何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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