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兵役業務

    役男如何申請短期(觀光)出國?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07-11-15 09:51
    1. 滿20歲之役男須帶本人護照、身分證、印章;如由家屬或委託他人代為申請亦須備妥受託人之身分證、印章(非直系親屬須另附委託書)。
    2. 未滿20歲之役男申請出境需由監護人親至本所辦理,如委託他人者,受委託人應年滿20歲,並應備妥受託人及監護人身分證、印章及委託書。
    3. 另20歲以上經核准緩徵之在學役男,也可至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網站【線上申辦】項下申請短期(觀光)出國,但如於本年應屆畢業(含延畢)役男者,僅可於當地鄉鎮市區公所兵役主管單位辦理核准,不得於線上申辦。
    4. 役男應於出境前1個月內辦理出境申請手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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