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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建課

    無自用農舍證明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07-11-14 17:00

    請填具申請書、切結書、土地及房屋(農舍)資料清冊並檢附所有農地地籍圖謄本乙份(正本)、所有農地土地登記簿謄本乙份(正本)、申請人戶籍謄本乙份、個人全國財產總歸戶查詢清單乙份(正本)等逕送本所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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