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次擴大措施
工廠納入淹水救助對象
原適用於淹水達50公分以上住宅的家電受損補助,放寬至淹水30公分以上住宅即可申請
高市府原有加碼措施同步受理中
淹水慰助/住宅家電受損補助/泡水車輛慰助
申請期間:即日起至7月31日止
申請地點:請向災害發生地區區公所提出申請
▌①住屋及營業場所 +「有營業(工廠)登記的店家」〈 0702中央加碼〉 淹水慰助
淹水達50公分以上
市府慰助1.5萬元,加上中央加碼2萬元,每戶最高共3.5萬元。
淹水未達50公分
市府慰助每戶1萬元。
家電受損補助
淹水達30公分以上者家電受損補助1萬元。〈 0702中央加碼〉
※如屬家電維修,請檢附維修收據或相關憑證。
如因受損無法修復、重新購置家電,請檢附新購家電收據或憑證,以及受損家電照片。重新購置的家電,應與原受損家電具有相同或相近功能,不得以不同類別家電替代申請。
▌②泡水車輛慰助
豪雨期間,車輛於高雄市認定淹水範圍內受損,且領有汽機車行車執照者,可提出申請。
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:最高2萬元
其餘機車:最高2,000元
未達上限者,依實際維修或損失費用核實慰助。
▌③稅捐減免主動辦理
申請淹水慰助者,區公所將資料造冊送稅捐處辦理。115年期房屋稅已繳納者,將依資料主動退稅;申請者不是屋主,會另案辦理退稅。本市牌照泡水車輛申請慰助後,也將主動退還停駛期間的牌照稅。淹水地區商家的娛樂稅,不需另行申請,由稅捐處派員主動勘查。
提醒市民朋友,請先拍照保存受災證據、備齊文件,於7月1日至7月31日向各區公所提出申請,以加速勘查及審查。相關補助如有疑問,可洽各區公所諮詢。